听人说,刘某能帮人办社保,花8万元钱就能办下来。我通过我外甥找到刘某,刘某说,把8万元钱交给她,她找人办,47500元交交社保,剩下的32500元是办事的好处费。办成每月开800多元钱。我就把8万元钱交给了刘某,刘某给我出来8万元钱的收到条,并说她还要把钱交给她的上家,需要经过好几个人才能办下来,让我回家听信(在交钱之前向我要了户口本和身份证)。我等了二个多月,一直没信儿,就去找刘某,刘某说办不了啦,我要求退钱,刘某说她没钱,需要上家把钱退给她她才能把钱退还给我。经过多次催促,刘某提出,现在没钱,可以签订一个"个人借款合同”保证在2020年1月23日(农历腊月28)退还8万钱。为了把钱要回来,我就相信了她,签订了一份“个人借款合同”,结果到了1月23号,她依然赖着不退钱,说,上家不给她她没钱,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吧。
请问,刘某的这种行为是否已构成诈骗,我可以告她诈骗罪吗? |